一是坚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采取自荐、团体和患者推荐相结合的民主程序,采用积分制评选理念,学术成就占10分,临床技能占50分,药方配伍和方解占10分,团体推荐占5分,患者推荐占10分,医德人品占5分,院士评选专家组集体研究5分,业界精英意见5分,满分100分,85分可授予“民间中医药院士”称号。二是坚持“两审一技能考试一公示”制度。“两审”是指预审和复审,预审是对三级甲等医院或患者推荐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复审是由评选专小组对预审合格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并提出临床考试建议人选。“临床技能考试”,主要考审参选人员的病种临床治疗效果。“一公示”主要是在本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
在接受监督方面,一是评选全过程接受患者的监督。成立“患者代表监督局”,全部由相关病种患者代表组成,负责对评选全过程的监督。二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本网站及公众号和云南菩敬堂中医馆有限公司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公布候选人信息,接受群众举报。三是评审投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评审专家的组成
评审专家遴选推荐范围是:中国境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以及世界各地华人业界精英,在中医药领域的业界精英人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中医药高等院校范围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范围内推荐或自荐;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在会员范围内推荐,总计100名。推荐或自荐人选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担任相关学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行业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推荐人或自荐人被选为管理人员的,应为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熟悉中医药行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我们将对评审专家予以严格管理和监督,按照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要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确保了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是参选人资格认定规则
中医药院士参选人资格认定: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年龄、不唯民间还是官办医疗机构、不唯学院派还是民间派,只要报名参选者具备学术、临床技能和患者好评以及具备高尚的医德医风就具备报名资格的原则。
四是评选“院士”目的
挖掘和保护中医人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中国的中医药文化传播世界,为人类健康保健护航,为中医药牢牢把握在世界医学领域的话语权做贡献。
五是“院士”评选活动时间和“院士”分类
每年2次评选,半年评选一次。分别按病种评选。“院士”分为“中医院士”和“中药学院士”。
六是“院士”荣誉和除名
“中医药院士”是通过行业精英、行业管理精英和患者康复代表共同评选出来的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最高荣誉,获选“中医药院士”称号的均为中国和世界华人行业内德高望重、医术精湛的名医名家。
“中医药院士”只作为民间中医药临床技能一种最高专业“荣誉”,在患者群体和专业领域享有最高声誉,但不享有任何经济、政治和官方给予的任何待遇;只作为用人单位的一种“学术和临床技能”的参考。
“中医药院士”的评选工作,对我国及世界华人进一步继承发扬中医药学,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将产生积极作用。
“中医药院士”的除名,“中医药院士”评选、授予和使用均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入选者,打着“中医药院士”的幌子招摇撞骗、严重背离高尚的医德医风、恐吓患者和政府、借机抬高执业范围药价或诊费,一经调查属实将即时取消“中医药院士”,同时在本网站公布“除名”通告,并书面告知相关政府机关和学术机构。
七是发挥好评选的作用,实现正本清源
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首先是要把中医药继承好。只有把中医药传承好,才能守住根和魂。要传承中医药院士的临床技能和学术思想。紧紧围绕我国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建立健全师承教育制度,加快形成以人才培养和传承技能及学术思想为核心,贯穿中医药人才成长全过程的师承教育体系。在师承教育中高度重视发挥中医药院士的主体作用,全面系统整理“中医药院士”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确保中医药的学术和临床技能的薪火传承。要传承“中医药院士”承载的健康文化,深入挖掘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精髓,推动中华民族宝贵的养生理念和实践经验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多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懂的方式方法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引导人民群众会养生、能养生、养好生,让人民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把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宏伟蓝图变成现实,推动中医药行业振兴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从最紧迫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和广大患者最关心的问题改起,用《中医药法》破障闯关、解决难题,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普及中医药健康生活,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完善中医药健康保障,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中医药院士评选制度,成立“中医药院士
评选主席团”确定院士章程、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规章制度,坚持院士称号学术性和荣誉性的本质定位,坚决排除非学术非技能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同时要保持院士队伍的适度规模,不断优化院士队伍的学科和年龄结构,进一步完善院士候选人推荐机制、自荐机制、评选机制和管理机制等机制。